器材运输车装卸货物“五要点”
1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、车辆、驾驶人、押运员、装卸员必须取得相应。
2、装载介质与罐体喷涂介质、车辆道路运输证载明介质一致。
3、危险货物装载匀称均衡、整体固定,做到一车一货,不同危险货物不能混装,不得**载。
4、危险货物装载后,危险货物名称、形状、数量、处置方法、企业联系方式等要书面记录,随车携带。
5、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装载完毕后,应将紧急切断阀关闭,确保无损坏、无渗漏。
每辆车均应安装标牌,标牌内容应符合QC/T486的规定。
安全警告标志
应在驾驶室**部外表面前端中间位置及车辆尾部的右方分别安装符合GB13392规定的印有"危险品"黑体字样的三角形顶灯及矩形标牌。
应在货箱门外张贴爆破器材同车运输表。
附件
每辆成品车出厂时应随车备有下列附件:
汽车底盘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爆破器材运输车;
改装车质检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;
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手册;
汽车底盘的随车工具、附件清单。
贮存
长期储存时,应在进行长贮保养后停放在具有防雨、防晒、防潮和具有可靠消防设施的库房内,并定期进行保养。
同载车必须具备如下条件:
a.在货箱内应增设具有一定强度的隔断墙,将货厢隔离成两个独立货仓,在后部货仓内安装的抗爆容器。抗爆容器技术要求见附录A。
b.车辆总质量不得**过2000㎏。
试验方法
定型实验
定型试验的试验方法、试验条件和试验报告应符合QC/T252的规定。
定型试验的强制性标准检验项目应按机械工业部机汽字[1998]056号文件规定的条款执行,试验方法及试验条件按该文的附件执行。
定期试验及出厂检验
技巧1:灯光的使用时机。行驶前,应预先打开示宽灯、后尾灯、牌照灯和仪表灯;起步时,应同时打开前照灯,照清路面;临时停车时,须在汽车停稳后熄灭,打开示宽灯;驻车时,关闭所有灯光。
遇雨雾天夜间行驶时,应使用防雾灯或防炫目灯,不宜使用远光灯,以免出现炫目的光幕,影响视线。
夜间行车一般不使用喇叭。通常采用远近光反复互换的方法,代替喇叭警告前方道
路上的车辆和行人。夜间在道路、街道临时停车或因故停车时,应始终打开示宽灯、牌照灯。
腐蚀品,作业前应穿载耐腐蚀的防护用品,对易挥发有毒蒸气或烟雾的,应备有防毒面具,并应认真检查包装(包括封口)是否良好,严禁渗漏。特别要防止外包装破烂脱底。液体腐蚀品不得肩扛、背负,忌滚动、磨擦;易碎容器包装不得堆码。
途中遇有雷雨时,要远离树木、电线杆或大建筑物,防止雷击。集队运输时,应*专人负责统一指挥,车辆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。停放车辆时,应严格选择停放地点,远离高压电源、火源和高温等场所,要与其它车辆隔离留有专人看管。具有氧化性物品不得接触和还原剂,**腐蚀品严禁接触明火、高温或氧化剂;碱性和酸性腐蚀品不得混装,无机酸性腐蚀品不准与**酸性腐蚀品混装。